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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夜总会,我想到的总是罗省的玫瑰。罗省的夜总会都有个美丽的名字, 像玫瑰、花中花、花都、金玉坊等等,像三藩市的好莱呜、青夜、香港情同 中国城名字上就差了一大截,更莫说门面上的气派同门面里的温存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全LA最年轻的小姐在花都,最漂亮的小姐在花中花,而 最最会拐的小姐通通在玫瑰。记得当年有一位朋友,三十出头,人英俊得不 像话,一双会笑的眼睛。这人得天独厚,替家里打理着北美的生意,黑白两 道鲜有不买他账的人。这样的一个人物,在女人群中自然是受欢迎的;莫论 他挥金如土了,花中花的当家花旦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只要能跟定他, 就算是倒贴也是面子。”只可惜他不让任何女人跟着他超过两个星期,但他 请人走的时候总是客客气气地尽量补偿女人们受损的心灵,被请走的女人们 只好叹一声时不与我技不如人然后怀着一颗爱他无悔的心哀怨地离开。 是冤家的总会碰头。有一天这人就在玫瑰里见到了这个女人,在他还没发觉 之前就已深深地爱了下去。女人说:“我好怕啊,我的男人不会放过我俩。” 朋友告诉他:“全LA唯一够材料同你争的就是那男人了。”这人听了,也 没说什么,点点头走了。这一走就是三个月,了无音讯。 再听到他消息是经过新闻报道。他带把枪冲上了那男人的寓所,也不知道他 们是怎么挣扎的,到最后他死、那男人重伤。 他的追悼会我去了,会场上见到了他的女人。女人黑色面纱底下露出紫红色 的胭脂,黑裙子底下隐隐约约看得到一双红鞋儿。而且这女人相貌普通极其 平凡,甚至连丑都算不上。 我不能说很懂,却又好像有一点儿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