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清晨。
在人还没来得及适应微微泛白的天际的时候, 橙色的阳光已悄然穿过落地 窗, 步入了客厅与厨房。
天空在眨眼间全白了。空气中传来的是熟悉却又遥远的晨的气息。
从前, 天亮的情况不是这样的。我看着自己的手并不迷惘地想。从前, 啥 事都有个过程 —— 先是起雾了, 继而天空开始变亮, 逐渐由灰蓝转入 全白, 阳光洒满大地, 然后, 雾散, 天亮了。
从前, 我的手, 以及身体上的每一寸皮肤都绷紧、油光水滑;可现在, WELL,现在的,全部的我都有纹有路。也不错。据说,如此纹理可被 誉为韵味。
呵——,我是一个有韵味的女人。
生活对我颇为不薄。它从不放弃地将我逝去的每一寸青春都变作经验,然 后再将所有的经历以实质的方式归还予我。例如松弛的皮肤、不再纤细的 腰肢、象征阳光的雀斑、和代表欢乐时光的笑纹,等等等等……
照说,活到了一定的年纪,人就会放弃初衷情怀,而一心一意关注未来的 日子。可我的年纪怕是被狗叼走了——愈是远离我的流金岁月,我的思绪 愈是忍不住要溜回去,而我的牢骚与嗟叹愈是泛滥成灾,不可收拾。
天晓得,我是多麽地希望能够自茧中出来,义无反顾地不再回头。频频回 首对我有什麽好处呢?做人,是应该把目光放在前方的。可是天晓得,我 是多么地不舍得我的记忆。尤其是当我现在的日子乏善足陈的时候。
平凡是福。幸福的我,并没有花容月貌好吸引狂蜂浪蝶,亦没有智者的头 脑来研讨人生哲理,更没有广阔的胸怀去先天下之忧而忧。幸福的我,祗 能在平凡苍白的日子里凭吊我记忆中的风光,挟以自重。
于是,记忆被渲染了,记忆中的感觉被放大了十倍来回味。呵——,以前 的雾特别浓,露特别重,夜特别深;而以前的海风分外滋润,以前的阳光 出奇地灿烂,以前的世界带着蔷薇的色彩。记忆中每一个舞会都有缠绵的� 音乐,糜烂的灯光,陈年的醇酒,闪烁的星斗,绽放的玫瑰,及许多许多 爱慕我的男生。
相比之下,我现在的幸福愈发地苍白,而记忆中的爱恨则愈发地惊心动魄 。回味的次数多了,记忆也变成了另一个人的故事,峰徊路转得一如小说 题材。另一生了。
平心而论,(我是一个对人对己都十分公道的人),事实与记忆颇有出入 ;而之间的距离常常令我汗颜得不敢三思。那些令人心悸的爱情故事,不 过是约会、分手、下一个;那些动人心弦的浪漫场景亦祗是惺惺作态的道 具;而那些许多许多爱慕我的男生们,有些不消三两个回合便随人去了, 更有些如今变得臃肿不堪、面目模糊。最倒楣的就是,如今看似色彩斑斓 的记忆,在当时经历时感觉却很普通,好像跟今天的幸福苍白得没啥子不 同。或许,我必须承认我真是一个不懂得珍惜时光享受生活的人;可又不 完全是:如今我还清晰地记得一颗心在空中飘荡的感觉。若从未真正经历 过,这感觉又从何而来呢?
到底哪些是真、哪些是假?我不记得了。
太阳真的升起来了。晨曦洒在门口的玫瑰花上,绽放的玫瑰有着丝绒般瑰 丽的花瓣。在金色的阳光下,这一刻,我的喜悦是真实的。
又是新的一天。或许多年后的某个清晨,我会记得这一刹那。我会说,从 前的花儿开得特别灿烂,早晨格外清香,阳光分外明媚。然后,我会问自 己:“真的吗?抵或那些祗是渲染过的记忆?”